
7.4. 在线支付
乙方如需涉及在线支付功能的,须与甲方接入平台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应签署相应协议,乙方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协议约定为准。
7.5. 乙方知悉并授权,甲方有权或有权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在货款结算时或货款提现前扣减乙方所有应付甲方款项、违约款项等 并支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 乙方预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因违约或违反平台规则等原因造成的平台处罚款项或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按照附件三《授权书》的授权,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包括但不限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将支付宝账户的余额直接支付以备赔付或直接支付给甲方以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或应付甲方的处罚款项。
8.1.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8.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8.3.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8.4.任何一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8.5.乙方作为承诺人,承诺遵守附件二《保密与信息安全承诺函》中各条款内容,履行相关保密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
9.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失效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在甲方平台发布错误、虚假、违法及不良信息或进行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平台相关规则对乙方采取商品下架、封禁、暂停提供服务、店铺清退等措施,给甲方及/或甲方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乙方同意甲方自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及未结算货款中直接予以扣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9.3.乙方发生违反本协议及甲方平台规则的情形时,甲方除有权按照本条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按照“甲方平台”相关管理规则采取商品立即下架、暂停向乙方提供服务、暂时关闭乙方后台管理账户、暂缓支付未结算款项、终止合作等措施。
9.4.如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9.5.如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 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
9.6.如因乙方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乙方怠于履行调处决定、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可自乙方的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乙方的账户余额或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使用自有资金代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9.7.乙方同意甲方自乙方的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如乙方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款项的,甲方及/或关联公司可直接抵减乙方在甲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10.1.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电力、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10.2.鉴于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所具有之特殊性质,甲方的免责事由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1)大规模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甲方不能履行本服务协议下义务;(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5)其他非甲方过错造成的情形。
10.3.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甲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10.4.使用甲方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